常見問題 – 來港受訓簽證
一般來說,如果您是阿富汗、古巴、老撾、朝鮮、尼泊爾或越南的國民,或者是中國大陸居民(總部設於香港的跨國大型公司的內地僱員及業務伙伴除外),您將沒有資格申請。此外,您不得有嚴重犯罪記錄。
持有受訓簽證,您可以在香港逗留長達 12 個月的培訓期,以獲得您所在地區無法獲得的特殊技能和知識。
香港入境事務處沒有就任何續受訓簽證作出任何程序規定。
不可以。持有受訓簽證進入香港的人士必須在其受訓簽證到期前離開。
可以的,您可以申請(在您的簽證申請中或隨後)將您的配偶或合法同居伴侶(同性或異性)和未滿 18 歲的未婚受撫養子女帶到香港,但對申請人的國籍會有一些限制。
可以的,他們可以在香港學習和就業而無需事先批准。
- 填妥的表格 ID 992B
- 培訓合同複印件,顯示職稱、工資、福利和培訓期限
- 商業登記證影印本
- 財務狀況證明復印件
- 說明公司背景的文件
- 12個月內成立的公司的詳細商業計劃
- 填妥的表格 ID 992A,並在第二頁貼上最近的照片
- 有效旅行證件複印件
- 香港身份證影印本(如有)
- 學歷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復印件
- 澳門身份證影印本(只限澳門居民)
- 台灣戶籍複印件和台灣身份證複印件(僅限台灣居民)
- 表格 ID 990A 的 B乙部分已完成
- 有效旅行證件複印件
- 結婚證、出生證等與申請人關係證明復印件
- 澳門身份證影印本(只限澳門居民)
- 台灣戶籍複印件和台灣身份證複印件(僅限台灣居民)
通常需要四到八週處理申請。